玉溪长安网
您当前位置: 以案说法
一男子诈骗200万元被处有期徒刑10年
2019-11-28 14:47:06

近日,澄江县公安局侦办的一起合同诈骗案开庭审理,一男子潘某诈骗陈某200万元。经法院判决,认定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其将因合同诈骗所得200万元退还陈某。

2016年12月5日,潘某为获取偿还债务的款项,得知某水电站粉煤灰供应项目需要公开招投标后,潘某动起了歪脑筋,决定找一合伙人与自己一起投标,经一番努力找到合伙人陈某。期间,潘某三番五次对陈某说明该工程利润可观,并自称能够促成项目合同的签订。之后,陈某出资200万元,与潘某签订共同投资的合作协议。但协议签订后,潘某未将陈某出资的200万元用于项目运营,而是拆东墙补西墙,将陈某支付的200万元投资款用于偿还其之前所欠债务、个人消费等。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潘某的将是冰冷的铁窗生活。(郭丽琼)

编辑:禹露
关闭
主办:中共玉溪市委政法委员会
运维: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滇ICP备10004706号-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