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公安机关帮我们挽回损失,你们辛苦了,带了点水果送给你们,表达一下心意……”6月24日下午,黄某、仲某来到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刑侦大队,感谢民警帮他们挽回10万元被骗钱款。
2024年11月5日,星云街道的黄某到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称被陈某以合伙做生意为由骗走了11万余元。民警了解后得知,2024年8月至9月期间,江城镇的陈某以合伙做二手车生意为由,让黄某、仲某先后出资18万元用于收购二手车。但陈某拿到钱后,并未将钱款用于二手车投资,而是用于日常消费及偿还贷款。黄某发现被骗后,多次找陈某索要钱款,不料陈某将黄某拉黑并玩起了“人间蒸发”。
黄某陈述,为了入伙做二手车生意,他将全部积蓄给了陈某,还欠下2万余元的网贷。此外,为筹集更多的钱给陈某投资,黄某还将自己的好友仲某拉入伙,导致仲某也损失了6万余元。
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发现嫌疑人陈某已跑到了境外。民警规劝陈某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罚。陈某知道自己难逃法网,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陈某供述,自己之前曾做过二手车生意,因经营不当欠下了很多债务。2024年,陈某认识黄某后,经常跟黄某吹嘘自己如何通过二手车快速赚钱,声称每年能轻松赚几十万元,问黄某想不想投资。黄某信以为真,不但将自己的全部积蓄交给陈某,还网贷2万余元用于投资。陈某拿到钱后,并没有将钱款用于二手车投资,而是肆意挥霍及偿还贷款。经过民警普法教育,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主动赔偿受害人10万元,并承诺在两个月内还清所有钱款。
6月24日,民警将追回的10万元被骗款发还给黄某、仲某。
目前,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 周发兴)
来源:玉溪日报 2025-07-03 A06版: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