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太感谢你们了,帮我找到了丢失的猪肉。”电话里,失主感激地对民警说。
12月2日14时许,通海县公安局秀山派出所接到李某某报警,称不知道哪个人放了几袋猪肉在自己的面包车上,回到家后才发现,请帮忙寻找失主。
民警迅速前往处置,因为猪肉属于生鲜类食品,便将猪肉带回派出所存放在冰柜内。正当民警全力寻找失主时,突然接到一女子报警,称自己购买的猪肉不慎丢失,请民警帮忙寻找。
经了解,该女子在农贸市场采购数袋猪肉后,装车时不慎把猪肉提到了其他车上。经民警核实,确认报警女子即为猪肉的失主。民警让该女子到派出所认领猪肉,但该女子表示已经回到华宁,让其朋友前来领取猪肉。半个小时后,该女子的朋友到派出所领回了丢失的猪肉。
(通讯员 孙晓丽 岳斌)
来源:玉溪日报 2025-12-18 A05版: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