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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法院三举措保障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不打烊”
2020-10-11 22:10:22

为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不误,元江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科学调整执行工作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安全、有序开展执行工作,做到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不停歇。

一是充分使用“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展执行工作。疫情期间,元江法院共对200余件案子发起总对总查询,共查询证券、保险、工商、税务、民政、不动产、银行、网络资金、车辆等10000余条信息,最大限度地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上冻结、扣划金额106.66万元,强制执行完毕案件25件。

二是充分运用电话、短信、微信、邮寄等方式联系当事人和送达法律文书。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执行法官采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与500多名当事人取得联系,并用邮寄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同时加大执行调解力度,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促成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中达成和解,执行和解结案14件。

三是充分利用失信惩戒机制,提高执行威慑力。疫情期间,保持失信惩戒力度不减,凡是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条件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59人次,限制高消费110人次。对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定期在元江法院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元江电视台、元江广场大屏幕等平台上予以曝光,共曝光失信人员20人次。在失信惩戒威慑下,部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动履行完毕案件2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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