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江法院受理了首起“控辍保学”案件。普某某现16岁,属义务教育适龄少年,依法应到校接受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七年级开学时(2017年9月1日),普某某一直没有到元江县第二中学报到上学。期间被龙潭乡政府和安龙社区工作人员强行将其送回学校几次,但其依然不愿到校接受义务教育,至今仍辍学在家。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龙潭乡政府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对其多次入户进行法律宣传、劝返及送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然而,普某某的父母明确表示不愿意送普某某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普某某也不愿意回校读书。2019年3月26日,龙潭乡政府向普某某的父母送达了《责令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责令普某某的父母于4月10日前送普某某回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但普某某至今未回校接受教育。为此,龙潭乡政府将普某某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其父母立即送普某某到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元江法院将于近期公开开庭审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