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策磨线设卡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中,查获一男子“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没想到,该男子居然是一个“老朋友”。
当日15时许,交警对一辆两轮摩托车进行检查。经检测,驾驶人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看着驾驶人有点面熟,执勤交警便询问其是否曾被查处过。驾驶人支支吾吾地回答:“之前就是被你查处的。”通过系统查询,交警发现该驾驶人先后有过12次交通违法: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乱停乱放……而这些违法行为,全都是自己查处的。
交警对其屡教不改的行为予以严厉批评,并对其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限检验,二次饮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300元,同时吊销其驾驶证、扣留机动车。驾驶人还将面临十日以下拘留的处罚。(龙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