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7日,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摩托车的男子,而男子竟称他要去参加科目一驾考。
当天15时10分,一男子驾驶摩托车向执勤点驶来,民警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吴某说:“中午在家吃饭时喝了点酒,便驾驶摩托车准备去参加驾驶证科目一考试,没想到半路遇到民警。”
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吴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记12分的处罚,且半年后才能考科目一。
(通讯员 龙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