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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携手救助野生动物
2025-06-17 09:10:45

气温逐渐升高,各种野生动物频频“出镜”。近日,元江县公安局携手热心群众救助多只野生动物,共护和谐生态环境。

援幼禽

“警察同志,我的店里飞来一只猫头鹰,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你们快过来看看!”4月15日,元江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只见一只小猫头鹰蜷缩在窗户边,圆溜溜的大眼睛里透着不安与恐惧。

为防止小猫头鹰受惊乱飞受伤,民警就地取材,拿起鸡毛掸将其引导至低处,小心翼翼地将其抱起装进笼子里,随后移交元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经县林草局工作人员鉴定,确认该鸟为猫头鹰幼鸟,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幸运的是并无明显外伤。

经专业人员悉心照料和喂养,小猫头鹰具备野外放生条件时,已放归大自然。

救伤鹭

4月17日,一名热心群众在自家茉莉花地里劳作时,发现一只白色的鸟类蜷缩在花丛中。敏锐的他察觉到鸟儿可能受伤,便立即向元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求助。民警到达现场后,仔细检查发现,这只“小家伙”右脚受伤,无法正常飞行。

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前来救治。经辨认,该鸟为牛背鹭,喙和颈较粗短,羽毛洁白如雪,头和颈呈橙黄色,样子十分可爱。经过精心治疗与护理,牛背鹭已重归大自然。

驱毒蛇

4月22日,元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辖区某医院工作人员报警,称医院大楼楼梯间墙角处盘踞着一条蛇。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过仔细辨认,确定该蛇为眼镜蛇。民警找准时机,用捕蛇器夹住蛇头,将其牢牢控制装进提前准备好的笼子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经检查,该眼镜蛇身长约1.3米,重约2斤,无受伤迹象。随后,民警将其带至云南元江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放生。

警方提醒: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行动不便等情况,应及时与公安机关或动物保护组织取得联系,切勿擅自接触或投喂。若发现不法分子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请及时报警。

通讯员 王梅

来源:玉溪日报 2025-06-17 A04版:四版

编辑:王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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