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元江县坚持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抓手,始终把优化制度机制建设“供给侧”作为政法工作重要保障,以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围绕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在坚持和完善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维护安全稳定、推进平安元江、法治元江、政法队伍建设等制度机制建设方面积极谋划,实现政法工作运行体系更加完备,为推进新时代元江政法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机制保障。
一、坚持以政法条例为主线,完善党领导政法工作机制。以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主线”,全面提升党领导政法工作制度化水平。一是聚焦党的绝对领导,完善党管政法机制。制定出台元江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的分工方案》,强化党的领导,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政法工作各个方面。研究制定《元江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实施办法(试行)》,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常态化,确保政法干部政治轮训全覆盖。二是聚焦组织建设,完善高位运行推动机制。按科级配备政法委员,全市首家实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由一把手担任,并制定出台《中共元江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乡镇(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工作职责任务若干规定》,建立和完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的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有序推动基层平安建设。三是聚焦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强基固本机制。始终把大抓基层基础作为政法工作主要任务。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建立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的职责任务机制,健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相关机制制度,统筹推进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检察室、社区警务室等基层建设。
二、坚持以平安建设为主轴,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坚持制度机制建设为引领,助力元江平安建设。一是着眼治理体制现代化,完善党委领导机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县委“七位一体”重点工作。健全和完善县乡两级平安建设协调机制,成立了县委书记杨光旭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封志荣为第一副组长的平安元江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十三届元江县委常委会10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江县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及工作指引,明确了部门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同步推动元江县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助力玉溪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1期试点城市。二是着眼工作布局现代化,完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解决机制。坚持解决社会治理突出问题机制建设,提升社会治理实效。聚焦主动破解社会矛盾外溢上行这一最突出的难题,研究制定《元江县各级党委议稳工作制度》《元江县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元江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元江县校园安全及周边秩序整治工作机制》《元江县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危机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着力提升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水平。主动应对治安问题复杂多变这一最现实的挑战,研究制定《元江县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机制制度》,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机制,提升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聚焦主动抵御敌对势力渗透破坏这一最严峻的威胁,研究制定《元江县政法领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元江县反邪教工作协调机制》《元江县在元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机制》等制度机制,着力提升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三是着眼治理方式现代化,完善“五治”融合机制。把政治引领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夯实社会治理共同思想基础。制定出台《元江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实施办法(试行)》,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常态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使其成为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动指南。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明确基层自治权界,依法确定村(社区)工作事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创新组织发动群众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法学会建设,健全法学参会法治元江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制度。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聘用工作,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探索“乡贤+社会治理”机制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总结“最美人物”、“ 元江好人”、“ 乡贤能人”、“平安家庭”等系列宣传和创建活动经验做法,固化形成制度规范和长效机制,深化德治建设。总结“雪亮”工程经验做法,建立和完善智能化建设制度,推动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三、坚持以教育整顿为主题,完善政法队伍建设机制。坚持以新时代党的制度建设为“主牵引”,全面提升过硬队伍建设水平。一是聚焦政治建设,完善党建引领机制。坚持以政治建设为抓手。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好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等制度机制,协助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制定出台《元江县政法系统关于加强党建引领政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工作责任体系。着手研究建立党委政法委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和党委政法委委员述职等制度。建立健全委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制度机制,以及经常性查改违背初心使命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县政法队伍政治上的绝对坚定,思想上的绝对清醒,组织上的绝对纯洁。二是聚焦能力建设,完善教育训练机制。紧盯“本领恐慌感”和“能力危机感”,建立健全更为规范、系统,更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学习培训制度。制定出台《元江县委政法委员会中心组学习制度》《元江县委政法委员会党员干部日常学习制度》《元江县委政法委员会政法队伍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常态化制度化机制》。三是聚焦作风建设,完善教育整顿机制。精准对标从严治党治警的重要原则,制定出台《元江县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实施办法(试行)》,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业务工作始终,一体谋划、整体推进。要重点针对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织软弱涣散,以及执法不公、徇私枉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甚至充当“保护伞”等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中共元江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做好“以案促改”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制定出台《元江县委政法委员会工作纪律》《元江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干部行为规范》《元江县委政法委员会工作督查、督办、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严明纪律,规范管理,营造政法队伍“爱岗敬业、风清气正、团结干事、敢于担当”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