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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表彰2021年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的公示
2021-12-04 11:07:5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元江县洼垤乡推荐上报,元江县见义勇为促进会认真评选,下列对1个见义勇为群体进行拟表彰奖励,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一、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一)龙志明、杨唐生群体

龙志明:男,彝族,初中学历,1961年11月出生,洼垤乡洼垤一组人

杨唐生:男,彝族,小学学历,1965年10月出生,洼垤乡洼垤一组人

二、通讯地址:元江县文化路1号(中共元江县委政法委员会)。邮编:653300,电话:0877—6515539,邮箱:yjxzfwbg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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