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案情回放:2013年7月16日,元江县咪哩乡甘岔村委会漫沙组村民罗某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县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7月22日县森林公安局对该村村民普某某、田某某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罗某某、普某某、田某某同为元江县咪哩乡甘岔村委会漫沙组村民,其中,罗某某该村民小组组长。2011年2月至3月间,罗某某为了种植烤烟增加经济收入,未经林业行政机关审核批准,主动邀约田某某、普某某在元江县咪哩乡甘岔村委会漫沙组的“山谷地”山处,使用微耕机、锄头、砍刀等工具开垦林地,并一直种植烤烟至今,造成林地原有地表植被损坏。后经玉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罗某某、田某某、普某某占用的林地面积为17.45亩(其中防护林面积为12.88亩,用材林面积为4.57亩)。本案中,罗某某、田某某、普某某违反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所开垦的林地中防护林面积为12.88亩,已经达到了立案追诉标准,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
案件点评:山区群众急切盼望增收致富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违反法律法规来发展经济,结果只能是得不偿失。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为该村民小组组长,2009年时曾经参与过当地的林改工作,本人知道所开垦的林地已经划为了公益林,但是仍然毁坏林地进行开垦,导致村子中的村民纷纷效仿进行毁林开垦,在当地造成了极坏影响。同时也反映出山区干部群众缺乏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为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而无视国家法律法规。
编辑: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