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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森林公安局查处一起因网络舆情引出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2015-11-02 09:16:42

  近日,元江县森林公安局根据网络舆情,在元江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新平县森林公安局、新平县公安局漠沙派出所的协作下,成功查处一起因网络舆情引出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9月19日10时40分许,元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监测到一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和QQ群中内发布疑似非法猎捕、杀害野生眼镜王蛇并将已经杀害的眼镜王蛇进行展示的照片及聊天记录。10时45分,信息发布者在QQ群中散布捕杀现场位于元江县曼来镇曼来社区高寨村民小组。10时50分,有网友致电元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要求森林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严厉打击猎捕杀害野生嫌疑人。获知这一舆情后,元江县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民警秘密进入曼来社区高寨组进行外围调查,同时请求元江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对发布信息者的QQ号进行技术侦查,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和技术侦查,发现家住新平县漠沙镇曼勒社区波哈组村民罗某某,系第一拍摄传播照片的嫌疑人,在新平县森林公安局和新平县漠沙派出所的配合下,当天上午嫌疑人罗某某在其家人的带领下,来到漠沙派出所找到元江县森林公安局办案民警如实供述了8月29日伙同同村村民罗某杰、刀某东、刀某祥等8人,结伙在新平县漠沙镇尼西河山上猎捕野生眼睛王蛇一条,之后将蛇带至村中煮食,并由刀某杰用手机帮其拍摄了一张他手握已经被剥皮的野生蛇类进行炫耀的照片,9月14日10时30分,罗某沙将照片传给刀某超之后,被上传至QQ群中,导致该张照片在QQ群和微信朋友圈内被多次传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目前,转发该照片和宣称事发地是元江县境内的元江籍网友杨某某、陶某某,已经QQ群、微信朋友圈中公开发布致歉信,澄清事实,消除社会影响。根据案件管辖权限,该案已移交新平县森林公安局调查处理。(元江县森林公安局供稿)

  编辑:杨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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