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开始,元江县公安局利用节日期间逃犯思乡心切、可能回家过年的黄金时机,开展春节前对负案在逃人员的规劝工作,成功规劝一名负案在逃12年的入室抢劫逃犯刘某某投案自首。
2003年,家住普洱市墨江县的刘某某(男,37岁)与其同乡张某某(男,32岁)、杨某(男,31岁)、江某某(男,33岁)到元江县城打工,因四人好吃懒做,工资很快入不敷出,遂生抢劫他人财物的歹念。2003年12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伙同张某某、杨某、江某某四人窜至元江县红光农场四队一农户家持械进行入室抢劫,入室后对农户夫妻两人进行殴打、威胁,造成一人轻伤,并抢走鸡、农场品等价值3000余元的财物后逃离元江,先后在云南普洱、墨江等多地进行藏匿。
案发后,元江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及时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经过调查走访等工作措施,锁定犯罪嫌疑人,并在墨江县成功将张某某、杨某、江某某三名嫌疑人抓获,三人对抢劫事实供认不讳,分别被元江县法院判处有期5年,并处罚金2000元,现三人已刑满释放。但是,该团伙的主要犯罪成员刘某某仍然在逃,这让专案组民警依然无法松一口气。
自“清网行动”开始以来,元江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除依托情报、信息等手段和资源开展追逃外,还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力争将刘某某抓获。同时,还派出追捕组到西双版纳勐腊县、普洱墨江县等地进行抓捕,但还是一直未能将其抓获归案。案发至今,元江县公安局每到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都深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家中对其家属开展规劝敦促工作,希望其能够早日投案自首。同时,还在其所属的乡、村(居)委会等地部署追逃工作。
经深入广泛的归劝敦促,今年1月15日,因东躲西藏早已疲惫不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家人的劝说下,主动打电话至元江县公安局投案自首。至此,结束了其12年的潜逃生涯。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周冬云)
编辑: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