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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酒驾送孩子 罚款1200记12分
2020-09-18 10:07:06

近日,元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竟然乘坐了4个人,且驾驶员还喝了酒。做出超载行为的摩托车驾驶员不是别人,正是车上孩子们的爸爸。

8月31日15时许,民警在元红路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沿元红路自西向东行驶的两轮摩托车上载着3个孩子,且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立即示意该摩托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你喝酒了吗?”面对民警的询问,该摩托车驾驶员一本正经地说:“没有。”后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驾驶员承认自己中午吃饭时喝了一瓶啤酒,孩子即将开学,为图方便,便酒后驾车将3个孩子送到妻子住处,没想到半路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民警对该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超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1200元,一次性记12分,且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警方提示:对于涉酒驾驶这一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时刻都在严厉查处。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要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因为一时贪杯带来终身悔恨。(李立)

编辑:禹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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