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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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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
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元江县委政法委员会职能包括: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政法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把握全县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2.统筹政法各项工作,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3.研究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安排部署维护社会稳定工作。4.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5.组织、推动依法治县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普法和法律监督工作。6.组织、指导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督促落实县委防范控制各项工作措施,推动反邪教斗争不断深入。7.研究全县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对关系全局的重大政策性问题提出相关意见,报县委或市委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8.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9.研究决定全县范围内党对政法工作实施监督的措施,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完善内部监督和相关监督制约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10.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的部署,推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11.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科级干部。12.办理县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是县委工作机构,一级核算部门,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部设有5个科室:1.办公室:负责机关会务、信息、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协助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全面情况,负责内外联系,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2.综治督导和基层治理股:负责调查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等问题,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综合考评等工作;3.维稳反邪教指导股:分析研判安全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调研掌握一定时期内政治安全重大问题、突出情况、重要动向,指导协调政法等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测预警,督促检查各部门做好安全风险防控,危机管控,对发现问题及时跟踪和预警,组织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协调处置重大安全问题,调查研究涉邪教问题,了解掌握邪教和对社会有害组织的情况,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等工作;4.执法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针对突出问题及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承担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负责机关来信来访接待和网上信访办理工作等;5.政工室: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协助委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情况,协助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全县政法系统的纪律作风督查工作,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指导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等。2个事业单位为元江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和元江县法学会。元江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要职责为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向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和县委、县政府及县委政法委提出政策建议;掌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综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协调、指导、推动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完成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和县委、县政府及县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元江县法学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全县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工作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参与全县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信息的交流和传播;组织评选优秀法学成果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开展同县内外法学团体、法律团体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参与法治宣传、法学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指导、协调团体会员的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全面履行平安元江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主体责任。一是要推动理念思路创新。坚决破除自满思想、畏难情绪、守成观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进取意识、争先意识,二是要推动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创新。三是要推动平安创建方式方法创新。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各部门力量,全力推动平安元江建设向纵深发展。
(2)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全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元江政法铁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狠抓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广大政法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牢记使命,深入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为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提供有力保障。自开展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专项整治活动的指示精神,结合全县政法工作实际因势利导、高位推进,把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严格按照“五个过硬”总体要求,明确活动主题和方案,着力整治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各个阶段的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政法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整体形象,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得到了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县政法干部队伍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事件和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3)健全多元化解机制,着力化解信访矛盾突出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元江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方案》,按照市委“七位一体”的工作部署,完善县级领导包案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制度机制,着力解决好一批重大项目和重大矛盾纠纷,持续巩固国家级信访工作“三无”县。
(4)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持续开展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在小区党支部建设、业主委员会建设等方面形成合力,突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持续推进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暨“红色物业”示范创建工作。
(5)完善综合治理机制,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对“两抢一盗”、严重暴力、打架斗殴、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再打击。聚焦行业领域重点,从机制上、源头上对非法借贷、非法采沙、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物业管理等行业乱象再整治。聚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落实“四个一”措施再排查整顿。
(6)完善立体化防控体系,持续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整体防控与重点防控相结合,发挥巡特警职能作用,加强街面巡控工作力度,着力提高街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持续推进“两车”“智能防盗”系统建设,筑牢“地网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小区视频监控接入公安指挥中心,发挥“雪亮工程”天网效能。着力打造“上有天网、下有地网、外围有卡点、中间有人管”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8.8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5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两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8.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8.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8.82万元(本级财力408.8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5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两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8.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5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0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5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其中:基本项目支出1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元江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8万元,与上一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元江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元江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8万元,与上一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2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元江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万元,与上一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一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与上一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中共元江县委政法委员会共申报项目7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财政预算安排1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7个,其中:重点项目7个,财政预算安排10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7个。(一)平安元江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经费绩效目标:1.以维护政治安全为重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以打击违法犯罪为抓手,全力优化社会治安环境;3.着力推进基层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及“红色物业”示范创建工作;4.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持续开展党建引领小区治理;5.完善立体化防控体系,持续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6.以平安元江、法治元江建设为目标,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绩效目标:1.通过专项斗争,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恶问题得到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2.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管理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高;3.涉黑组织“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4.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三)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打击全能神邪教,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四)司法救助工作经费绩效目标:1.对本年度我区符合条件的国家司法救助对象,均进行国家司法救助。2.化解我县社会矛盾纠纷,促进涉法涉诉信访历史积案和疑难案件解决,改善我县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维护我区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健全我县社会保障体系。(五)业务保障工作经费绩效目标:1.根据云厅字【2018】2号第二十四条奖励,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在评选当年和保持荣誉期间,每年奖励全体干部1个月应发工资,所需资金按照财政供养关系同级财政核拨。2.保障我委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支出。(六)见义勇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鼓励广大群众在群防群治、创建平安元江工作中,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惩恶扬善,进一步促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全县见义勇为宣传、表彰奖励、慰问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收到实效。(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基本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机制;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和区域协作,基本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在全国范围内互联、互通、互换;大力推行异地办证,基本实现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1.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3.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1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元江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