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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政法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把握全县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
2.统筹政法各项工作,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研究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安排部署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5.组织、推动依法治县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普法和法律监督工作。
6.组织、指导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督促落实县委防范控制各项工作措施,推动反邪教斗争不断深入。
7.研究全县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对关系全局的重大政策性问题提出相关意见,报县委或市委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
8.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9.研究决定全县范围内党对政法工作实施监督的措施,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完善内部监督和相关监督制约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0.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的部署,推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11.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科级干部。
12.办理县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贯彻落实《元江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常态化,进一步提升全县政法队伍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1至10月,全县政法机关组织开展政治轮训6次300人次,实现政治轮训全覆盖,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26次,其他各类集中学习50次。着眼专业素养大提升,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把集中培训和经常性岗位练兵结合起来,努力锻造能拼善赢的精兵劲旅。1至10月,举行全县领导干部民法典专题培训1次293人参训,举办全县社会治理现代化暨国家安全业务培训会2次270人参训,全县政法机关参加各类业务知识培训65次400余人次。1至10月,深入开展政法队伍违纪违法专题调研2次,撰写调研报告5篇,开展纪律作风巡查3次。1至10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指导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8次,开展年中约谈和廉政谈话6次45人次,上廉政党课3次。
2.加强涉稳网络舆情巡查引导处置工作。1至10月,共监测涉稳舆情21条,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舆情处置21条,训诫教育5人。
3.建立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配强配齐10名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和30名各级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建立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平安元江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领导小组和各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及办公室,全力推动形成党政“一把手”负责、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领导机制,加强党委领导下的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风险联控、平安联创的新格局。开展信访“四大重点”专项整治,把64件重点难点矛盾纠纷作为县级领导包案化解信访件,1至10月,全县共登记受理信访件为513件,办结441件(含县级领导包案化解15件),办结率86%。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深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攻坚战,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全力抓好命案侦防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命案立2起侦破2起,同比下降50%。拓展多元化解渠道,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1至10月,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944件,调处成功1921件。紧盯信访重点群体和信访重点人员,把人员吸附在当地。协调解决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41件383人,金额499.53万元,劝返拟进京上访人员2人,制止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利益受损人聚集“维权”1批5人。坚持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化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建设视频监控点16047个,实现除无网络的村(组)外全覆盖。开展“两车”智能防盗系统“铠甲卫士”建设,全县累计安装防盗卡车辆3.6万辆。坚持打、防、管、控、建并举,严打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高发势头。1至10月,全县共立刑事案件606起,同比去年644起下降5.90%;破案167起,同比去年164起上升1.83%。查获涉黄治安案件30起,同比去年上升42.86%,抓获涉黄违法人员30人,同比去年涉黄人员上升42.86%;涉黄刑事案件11起,同比去年上升175%,抓获涉黄犯罪嫌疑人员12人,同比去年上升20%。查获涉赌治安案件9起,同比去年下降40%,抓获涉赌违法人员31人,同比去年下降47.46%。涉赌刑事案件1起, 抓获涉赌犯罪嫌疑人员3人。查破毒品案件10起,同比去年22起下降54.54%;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7人,同比去年24人下降29.17%;缴获毒品7.848千克,同比去年23.388千克下降66.44%;盗窃案件立案309起,同比去年的427起下降27.63%,破案70起,同比去年71起下降1.41%;抢劫案件立案6起,同比去年7起下降14.29%,破案4起,同比去年5起下降20%。抢夺案件立案4起破4起,去年同期未立破。诈骗案件立案171起,同比去年99起上升72.73%,破案10起,同比去年的14起下降28.57%。查获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1起1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案1起1人。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加快推进“六清”行动和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治乱点、补短板、除隐患。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等12个行业领域52项乱象明确责任单位、强化工作措施,有力有序开展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组织领导、依法严惩、源头防范、成效评价、队伍监管、工作保障等6个方面长效机制62项,克期完成了与全市同步建立健全44项机制制度目标任务。同步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定出台《元江县关爱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施方案》,实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包保责任制,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关爱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
4.继续加强对各类治安重点人,特别是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病残吸毒人员的管控,保持去年以来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零发生”的良好态势。目前危险性风险评估为三级以上的重性精神病人20人,已协调相关部门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逐人落实管控工作措施。戒吸毒人员88人,与去年88人持平。健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常态化治理和突出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维护,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1至10月,全县共发生交通事故1199起,直接经济损失182271元,与去年期比事故数下降2.9%,受伤人数上升13.2%,死亡人数下降36.8%,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4.7%,全县辖区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围绕缉枪、治爆、净网三个重点,动员群众,全力收缴。全县共收缴枪支25支、子弹145发、炸药39公斤、雷管5枚,查处涉枪涉爆治安案件3起3人;破获涉枪犯罪案件12起,抓获嫌疑人12人。
5.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欠薪专项行动,办理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30件,帮助追回欠薪35万元。贯彻落实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战工作意见,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件,含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贯彻落实《玉溪市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衔接机制,依法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0件13人。围绕平安元江、法治元江建设,推出具有元江政法特色的《法治元江》栏目,已推出33期,滚动播出408次,“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共编撰发布信息100余篇、微博原创信息200余篇,其中公众号信息被转载发布50余篇、留言评论互动数达1.2万余条、阅读量达7万余次;微博信息共转载1万余次、评论8千余条、阅读量达20万余次,元江长安网共发布信息400余篇,全力营造保安全、护稳定的浓厚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因此,2020年部门决算表附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因此,2020年度决算表附表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04.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37万元,占总收入的97.3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90万元,占总收入的2.70%。与上年404.88万元对比减少0.61万元,减少0.15%,主要原因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9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62万元,占总支出的57.37%;项目支出167.69万元,占总支出的42.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395.22万元对比减少1.91万元,减少0.4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5.62万元。与上年204.80万元对比增加20.82万元,增加10.1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6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3.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7.69万元。与上年190.41万元对比减少22.72万元,减少11.93%,主要原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业务补助经费支付各乡镇(街道)、县委党等单位综治维稳工作经费53.69万元;反邪教工作经费支付曼来镇百姓宣传队反邪教工作经费2.00万元;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攻坚业务补助经费支付县信访局、县公安、各乡镇(街道)信访维稳工作经费50.00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支付《法治元江》栏目宣传经费、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补助经费62.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3%。与上年392.13万元对比减少8.15万元,减少2.08%,主要原因专项业务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5%。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支出130.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59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2.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0.57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7.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4%。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95.00万元、办公宣传费及办公设备支出12.68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0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4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34.86万元、购房补贴支出0.8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8万元,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预算的76.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预算的70.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的6.0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按标准接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40万元,下降31.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8万元,下降21.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2万元,下降72.0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按标准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万元,占92.13%;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占7.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0.33万元、维修费1.56万元、过路过桥费0.30万元、保险费0.6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5万元,与上年34.14万元对比减少4.99万元,减少14.62%,主要原因差旅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0.47万元、印刷费支出0.14万元、手续费支出0.01万元、邮电费支出0.32万元、维修(护)费支出0.10万元、会议费支出0.10万元、培训费支出0.06万元、劳务费支出17.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9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60.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0.83万元,固定资产20.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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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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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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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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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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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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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60.94 |
130.83 |
2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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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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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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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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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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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20年,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制定部门绩效目标:(1)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有关政法工作的部署。(2)负责办理县人大、县政协的建议、议案和提案工作。(3)负责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工作。(4)开展法治宣传工作。(5)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6)维护全县社会稳定。(7)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8)组织、协调全县治安联防工作。(9)负责全县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10)负责全县法学研究工作。(11)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表彰、优抚见义勇为人员。(1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2.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20年,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做到依法编制、全面完善、编细编实、统筹兼顾、勤俭节约;强化项目储备意识,细化项目预算编制,编报项目绩效目标,提高项目编报质量;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深化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3.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拟定组织实施方案,成立由办公室主任、各股室长、财务人员等组成的自评小组,拟定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工作细则。收集、整理预算批复、决算报表、决算分析报告等报表和资料。
(2)组织实施。自评小组以实施方案和拟定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对照预算批复、决算报表等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支出和实施项目开展自评,认真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3)绩效自评目的。通过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发现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总结经验,补齐短板,不断强化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在“排、防、控、打、治、宣”上精准发力,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元江县高质量跨越发展创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保障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2分,自评等级为优。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高,设立的绩效目标不够细化。二是由于财政困难,虽然下达资金额度但无钱支付,致使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导致资金执行力低。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依据本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不断强化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二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经费支出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建立和完善经费管理与监督体系,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注重部门整体绩效与项目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设立的绩效目标更科学,更细化。四是继续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项目经费能及时拨付到位,提高资金使用率和执行力。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自评。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