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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政法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把握全县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
2.统筹政法各项工作,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研究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安排部署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5.组织、推动依法治县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普法和法律监督工作。
6.组织、指导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督促落实县委防范控制各项工作措施,推动反邪教斗争不断深入。
7.研究全县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对关系全局的重大政策性问题提出相关意见,报县委或市委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
8.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9.研究决定全县范围内党对政法工作实施监督的措施,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完善内部监督和相关监督制约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0.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的部署,推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11.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科级干部。
12.办理县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治督导和基层治理股、维稳反邪教指导股、执法监督室、政工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力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一极两区”和我县“一港一城一县一区”发展定位,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事,常态化统筹做好县域境外人员服务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反渗透、反颠覆、反破坏”活动,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决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聚力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统筹推进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社区警务室等基层力量建设。实施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派出所、司法所改扩建等工程项目,提升硬件保障水平。
3.聚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元江。以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为牵引,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抓手,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4.聚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净化政治生态。全面聚焦执法司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短板漏洞等重点难点,加快推进教育整顿长效常治制度机制建设,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巩固提升,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以正风肃纪全面净化政法机关政治生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5.1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49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80万元,增长6.80%,主要原因:人员类收入和项目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425.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5.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5.13万元(本级财力425.1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31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人员类收入和项目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预算总支出436.6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1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人员类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07.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0万元,增长7.50%,主要原因:平安元江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7.65万元,其中2013101行政运行172.55万元;2013105专项业务107.50万元,2013150事业运行67.60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4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5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3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0万元。
3.210卫生健康支出19.35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64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40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30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26.40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24.78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1.62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0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8万元,较上年增加0.60万元,增长15.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8万元,较上年增加0.60万元,增长55.5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次,共计接待168人次。
增加原因:今年按14人预算,上年按9人预算,标准均为0.12万元/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5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1.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涉法涉诉信访历史积案和疑难案件解决,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2.推动全县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工作,创建无邪教乡镇(街道)。
3.通过专项斗争,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恶问题得到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
4.完善立体化防控体系,持续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优化社会治安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地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1.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3.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1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3万元,下降6.22%,主要原因: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49.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4.41万元,固定资产14.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