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委政法委依托平安建设协调机制,统筹调度政法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联防联控,形成整体合力,确保疫情期间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督促指导整村隔离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抓好统筹协调。县委县政府应对疫情领导小组下设了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县委政法委针对疫情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制定《易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维护社会稳定组工作方案》,建立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快速反应、稳妥处置的工作机制,启动维稳工作“零”报告和工作日报告,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各项工作。同时,组织推动7个专项组组成单位主动作为,切实履职尽责,认真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应急值守,压实维稳责任。由县委政法委带队的工作组先后8次深入到2个发生确诊病例所在的村组,督促指导整村隔离管控措施和维稳工作,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开展联合检查
强化风险预警,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综治专干、综治中心人员、治保和调解主任“五支队伍”的作用,深入摸排重点行业和领域涉稳问题,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坚决防止涉疫情风险隐患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县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命案防控工作的通知》,统筹推动乡镇(街道)、政法部门及综治单位做好全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网络舆论引导、线索收集和预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坚决防止因纠纷和隐患化解不力引发的“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1月24日以来,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0件,成功化解50件,发出维稳预警通知2份。
检查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
发挥政法职能作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公共安全保障,全面提升防控等级,加强人员聚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的管控,督促复工复产企业落实治安管控和内部防范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1月24以来,有效报警环比下降51.7%,其中:刑事、治安、交通类警情环比分别下降52.1%、9.8%、73.9%;连续19天刑事、治安案件实现“零发案”。依法查处网络造谣、传谣人员,治安处罚3人,教育训诫2人。认真汲取山东、浙江等地监狱系统发生疫情的教训,扎实开展风险漏洞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抓好监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查获涉及野生动物案件9件9人,同比均上升900%。其中:立刑事案件1件1人,立行政案件8件8人。实行诉讼活动和执行活动延期,引导当事人通过微法院、云解纷平台等实现业务办理。充分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展保全查控和执行查控,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参与人出行和集聚。加强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听工作,做到专人接听、专人办理、专人答复,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回应和妥善解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线索摸排,排查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监管领域)线索3条。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排查工作,累计摸排社区矫正对象178人(其中湖北籍1人)1706人次,摸排安置帮教人员942人次。
民警和社区网格员开展排查
落实包保责任,全力抓好跟踪观察服务。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企业主管部门每日排查湖北(武汉)和其他外省人员在易门情况,抓实观察对象的跟踪服务工作,掌握了解重点对象的观察服务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到位。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和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广泛组织动员网格员、治安信息员,以网格为基础,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区域,对辖区内所有住户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拉网式排查,确保“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实现“入网入格入户”,“一对一”做好观察服务工作。推动社区民警+辅警、网格员、治保调解员+楼栋长、单元长、治安志愿者的联动力量共同参与防控工作,为新冠肺炎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和人力保障。
(陈艳荣)(编辑 陈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