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持开销,在易门一陶瓷厂打工的徐某发现室友李某手机未设置锁屏密码,于是将李某的银行卡绑定到自己QQ名下,先后3次盗取李某1420元现金。
2月13日15时许,易门县一陶瓷厂工人李某到龙泉派出所报警称:自己银行卡内的钱几次被无故转出,一共不见了1000多元,请求调查。经警方初步调查,发现李某卡内的钱均被转进了其身份信息注册的QQ账户中,但李某表示自己并未注册过该QQ号。经深入调查,2月27日,民警将和李某在同一陶瓷厂上班的违法嫌疑人徐某抓获。原来,违法嫌疑人徐某为了维持开销,打起了盗窃室友李某的主意。1月的一天晚上,徐某趁李某洗澡之时,拿起李某放在床头柜上的钱包和没有设置密码的手机,将自己所使用的一个QQ号的身份信息变更成李某,并绑定了李某的银行卡。之后,徐某趁李某洗澡或睡觉的时候,先后3次提取李某银行卡内的1420元现金,并将李某手机上收到的付款验证码和转账记录删除。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杨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