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下午,易门县公安局龙泉派出所经多方协调,将一名偷开他人机动车的精神病患者汤某送回户籍所在地救助站进行救助,消除了肇事肇祸隐患。
8月10日,龙泉派出所接到辖区某修理厂报警称:他们修理厂一辆修好的车不见了,现车已经在下江口村路边找到,请警方调查。
经初步调查,警方发现是一名年轻男子从修理厂将该车开走。根据一系列特征,警方判断该名年轻男子应该是有偷开机动车前科的精神病患者汤某。这辆车被找到时,燃油已经烧尽,无法继续行驶。
8月13日晚,汤某再次偷开一辆微型车在县城内到处乱转,龙泉派出所民警一路追踪,在龙泉街道罗所村路段将该面包车截停,当场将汤某控制。经查,汤某有偷开他人机动车前科,但因其系精神病患者,只能对其进行救助,而其父表示无力管教汤某。
鉴于汤某偷开他人机动车可能产生的危害性,龙泉派出所根据汤某实际情况,联系易门县民政部门,将其送至楚雄州救助站进行救助。
(武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