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易门县十街乡小米箐村的矣咏某卖山羊时,因一只山羊死亡,其家人与牲畜商人发生纠纷。十街派出所民警及时到场处置,当场化解了这起纠纷,获得了双方当事人感谢。
7月4日14时50分,牲畜商人苏某报警称:他到小米箐村矣咏某家收羊,与他的家人发生了矛盾纠纷,请求出警处理。接警后,十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发现双方正在激烈争吵。经了解,牲畜商人苏某应矣咏某之邀到其家中收羊,当苏某往车上装了10只羊的时候,被矣咏某的父亲矣某发现,矣某不同意儿子私自卖自己养的山羊。随后,矣某发现羊圈里剩余的6只羊有一只已经死亡,他认为是苏某他们赶羊时造成羊受伤才死亡的,要求苏某赔偿损失。于是双方就羊的赔偿问题发生争执,各说各有理,最终只能报警求助。
民警当场对矣咏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经过民警耐心调解,买卖双方达成和解,死羊的损失由矣咏某一方承担,车辆放空费用由苏某一方承担。(王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