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20时许,易门县公安局龙泉派出所依法将多次在网络上发视频公然辱骂、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人王某送进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9月16日,易门县龙泉街道胡女士到龙泉派出所报称,王某多次在某短视频平台发视频指名道姓骂她,请警方帮忙教育一下。经初步调查,王某与妻子一直断断续续有矛盾,今年3月,王某妻子在一次争吵后离家出走,王某认为妻子离家出走是妻子的表妹胡女士唆使的,于是利用某短视频平台,多次指名道姓发布辱骂胡女士的视频,严重干扰了胡女士一家的正常生活。胡女士一家曾找王某澄清事实,并要求王某删除不实言论,但是王某依然反复发布对胡女士的不实言论。其间,民警对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警告,但是王某依然发视频辱骂胡女士。
11月1日,胡女士忍无可忍再次报警。经龙泉派出所调查核实,违法嫌疑人王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2月8日,易门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王某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武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