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获的假冒伪劣卷烟。
近日,易门县公安局和县烟草专卖局密切配合,在汕昆高速公路雄壁服务区一辆中型货车上,查获成品假冒卷烟5498条,涉案价值55万余元。
4月8日,玉溪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批假烟从省外经曲靖运输至昆明,准备分销到易门、楚雄等地。
接到市公安局指令后,易门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经侦大队警力,联合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到汕昆高速公路开展查缉。4月9日19时20分许,民警在汕昆高速公路雄壁服务区发现嫌疑车辆。经检查,民警在姜某某驾驶的中型货车上,查获以玻璃制品纸箱伪装包装的成品卷烟110箱。经现场清点,纸箱内装有5498条香烟。初步鉴定该批卷烟均为假冒伪劣产品,案值55万余元。
调查得知,该批货物是山东籍驾驶人姜某某从某平台接单后运输的,其本人不知道自己运输的是假冒成品卷烟。
目前,该批假冒卷烟已被易门县公安局依法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武显奎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