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晚,易门县龙泉街道的朱某和王某在河里电鱼时,被易门县公安局龙泉派出所民警逮了个正着,现场查获违规电捕鱼器1套、各类野生鱼71条。
8月16日22时许,一群众向龙泉派出所报警称:辖区河南营村河边疑似有人下河捕鱼,请出警处理。
接到报警后,龙泉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在河南营村河边下游处,一名男子背着一个蓝色的电捕鱼器在河里捕鱼,另外一名男子在河边打着灯照明,而一只黄色的桶内装着多条野生鱼。
经初步调查,两名男子是龙泉街道梅营社区的朱某和王某。两人为满足口腹之欲,相约到河里电鱼。被民警查获后,两人才知道用电捕鱼的行为违法了,后悔不已。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和王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易门县公安局依法刑事传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 朱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