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门县一男子因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竟然质问交警:“为什么昨天喝的酒还要算在内?”
5月25日20时40分许,马某驾驶小型轿车途经易门浦贝超限运输检测站时,被易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马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6mg/100ml。在签字时,马某还质问民警:“为什么昨天喝的酒还要算在内?”
原来,头天马某就喝了酒,第二天明知道要开车上路,照喝不误,只是想着要开车就少喝了一点。到了晚上,想着不会有交警检查,侥幸上路,不料被交警查获。后经抽血检测,马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3.55mg/100ml,属醉酒驾驶。
目前,马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等待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且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交警提示:酒精呼吸测试或者血液酒精含量测试是判断酒驾醉驾与否的标准,而不是以喝多少酒、喝几次酒、休息多长时间来判断。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广大驾驶员应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文明出行。
(通讯员 矣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