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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误食药品身亡 人民调解化纷争
2013-11-13 10:34:05

  本网讯 近日,龙泉街道调解会成功调解一起因幼儿误食药品身亡的赔偿纠纷。

  贵州籍的农民工邹某夫妇带着4个子女租住在龙泉街道中屯社区中屯村。2013年6月23日,邹某夫妇前往建筑工地上班,2岁的小儿子邹某由12岁的大姐在家看护,下午16时,大姐发现邹某误食了75岁房东王某放在窗台上的降压药“硝笨地平片”,房主王某闻讯后迅速将邹某送往易门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邹某夫妇认为,儿子的意外死亡是房东王某没有管理好自己的药品造成的应负全责,要求王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50万元;王某认为,孩子死亡的主因是父母监护不到位而造成的,邹某夫妇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当事人双方因赔偿金额发生争执。

  龙泉街道调解会接到信息后,立即前往事发地召集双方当事人到龙泉派出所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人员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后,有针对性地为双方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用法、理、情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疏导,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由房东王某给予邹某夫妇100500元赔偿的协议。

编辑: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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