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大队民警王有明考试员在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考试监考中,发现学员李某神情慌张,佩戴的眼镜框比较厚,立即对该学员眼镜进行检查,发现该学员李某佩戴的眼镜有摄像头和耳机。
民警立即依法将李某传唤到执法办案区第二询问室进行调查,李某对作弊行为供认不讳。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取消了该学员的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科目成绩无效,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成倍增长,驾驶机动车早已从一种职业转化为一种必备的社会生活技能,学习驾驶技术、申领驾驶证持续高热。且随着驾驶考试智能化的全面推行,驾驶考试难度相对增大,考试作弊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手机、无线耳机等移动通讯设备的普及,给考生作弊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为不法分子获取到一定非法利益。”民警表示,目前各种作弊方式不断翻新,之前,曾查获利用“纽扣型”针孔摄像机作弊的,该电子设备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用于外部操作,包括显示器、电池、麦克、连接线及接收器。另一部分提供给考试人员使用,有“钮扣式”摄像头、视频发射器、微型无线电耳机和音频接收器。
严格驾驶人考试是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紧扣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这一热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狠抓考试员队伍规范化管理,全面深化考试监督管理工作,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微信支付考试费,通过考试场地社会化建设管理,率先实现考训分离;尽量减少人工评判项目,让电脑评判考试过程,保证考试公开、透明,着力净化考试环境,严打作弊行为。
据统计,2011至2015年间,玉溪市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共有548449人次,合格率80%,抓获考试作弊约51人次,共收缴各类作弊工具30余套。(通讯员 杨晓龙)
编辑: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