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易门长安网 >> 以案说法
司机醉驾致车辆侧翻
警方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025-08-15 09:36:52

近日,一辆轿车发生侧翻,司机获救后被处罚,真相到底是什么?

“哎呀,车翻了!”7月27日21时40分,易门县公安局龙泉派出所民警与治安志愿者巡逻至朝阳路与东环路交叉口时,身后一声巨响,引得周围群众惊呼。巡逻民警发现一辆白色轿车侧翻在路上,立即上前查看。经查看,车内仅有司机李某1人,身体无碍。由于车辆侧翻在十字路口,民警一边疏散围观人群,一边安抚李某情绪,最终将李某从车内拉出。

民警在询问情况时,闻到李某身上有浓重的酒精味,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99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通讯员 朱琳)

来源:玉溪日报 2025-08-14 A05版:五版

编辑:王一婷
关闭
主办:中共玉溪市易门县委政法委员会
运维: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