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青青(中)与同事讨论案情。
6月18日是范青青由易门县人民检察院调到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担任第一检察部主任的第五天,一上班她便忙着跟进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她在电话中详细询问了案件进展情况,并督促当地检察院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尽快达成赔偿协议。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是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要求检察官在执法办案中能动履职,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就如这起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此类情况不宜判处缓刑,但是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多处骨折、家庭比较困难,案发之后具有认罪等情节,我们指导下级检察院让双方尽快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让犯罪嫌疑人得到从宽处理,这样更能体现法律的温度和温情。”范青青告诉记者。
范青青深知:“检察工作守护的不仅是法律权威,更是民心所向。每一起案件影响的都是几个家庭的幸福,牵涉的是社会和谐稳定。”刚参加工作那年,她承办过一起交通肇事案,因为双方当事人均未及时报警,从交通肇事发生到受害人就医与报警之间存在10余个小时的“空白期”,导致犯罪嫌疑人不愿意进行经济赔偿。为此,范青青先后到司法鉴定中心和市、县公安局听取专家证人意见,到医院调取受害人病程资料,并将近年来发生的类似案例一一讲给犯罪嫌疑人听,耐心做好其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近亲属自愿谅解犯罪嫌疑人并请求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办案过程中,范青青总会花时间去了解当事人的生活环境、工作情况,撰写出有理有据、有说服力的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书,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近三年来,她带头承办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执行等各类案件260余起,所办案件无一错案。2022年,由她牵头向易门县委政法委提交专报,详细梳理了2019年至2022年该院受理审查起诉的恶性案件,并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为当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从业14年,范青青先后获云南省十佳公诉人、云南省检察业务专家、云南省“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云南省检察教官等殊荣。从基层检察院到市检察院,工作内容变化了,不变的是为民服务的初心。“我将按照‘干字当头 稳字托底 干部示范’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角色,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冲在前,干在先,作表率,以一流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范青青表示。
记者 李文雯 文/图
来源:玉溪日报2025-07-01 A03版: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