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4家公共法律服务单位和2名工作者分别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发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2019年11月,司法部在全国开展了评选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活动。我市严格按照司法部下发的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进行了推荐上报。最终,通海县法律援助中心、澄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玉溪市云溪公证处、玉溪明镜司法鉴定中心等4家单位,玉溪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马莎、玉溪市国立公证处副主任顾文2名工作者喜获司法部表彰。
近年来,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出了积极的贡献。2019年,全市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01件,公证案件9503件,司法鉴定案件3693件,仲裁案件6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