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有效解决退役军人基本法律需求,玉溪市司法局认真履职,采取五项措施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健全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下发《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新时期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玉退役军人发〔2020〕4号)文件,多渠道、多手段解决退役军人的涉法问题。
设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挂牌设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退役军人律师调解室”、“退役军人老兵调解室”,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
拓宽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紧紧围绕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在实体平台开通退役军人绿色通道,设立退役军人优先服务窗口并作明显标识;在网络平台设立退役军人申请公共法律服务优先通道;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开通退役军人服务专用线路,优先为退役军人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
扩大退役军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将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环境保护等涉及退役军人基本民生权利的事项列入法律援助范围,将烈属、残疾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的未成年子女、少数民族退役军人、女性退役军人、低保户贫困户退役军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
提高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畅通退役军人咨询和办理法律服务事项绿色通道,对申请法律援助的退役军人,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情况紧急的、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积极引导退役军人采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加强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和关爱;对行动不便、身带残疾的退役军人办理公证、司法鉴定业务的提供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