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下午,第三届玉溪仲裁委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第三届仲裁委员会正式履职。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玉溪仲裁委员会主任李锐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市政府副秘书长、玉溪仲裁委副主任溥恩武主持会议,市司法局局长、玉溪仲裁委副主任师文及第三届仲裁委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第三届玉溪仲裁委员会成立文件,传达了全国、全省仲裁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决定了玉溪仲裁委员会章程及规则修订、议事决策制度制订、本届仲裁委工作意见及2020年工作计划、第三届仲裁员聘任、第二届优秀仲裁员及书记员表彰等事项。
李锐对新一届仲裁委的组成表示了祝贺,对第二届仲裁委的工作进行了肯定,并对本届仲裁委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出了周密部署安排。李锐表示,中办、国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我国仲裁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也预示着仲裁事业迎来加速发展的“黄金期”,玉溪仲裁委无比抓住这个十分难得的历史性发展机遇,顺势而谋、乘势而上,推动玉溪仲裁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李锐强调,一是要深化认识,坚定仲裁发展信心;二是要理清思路,提高仲裁公信力;三是要夯实基础,完善仲裁制度。
会议审议通过了《玉溪仲裁委员会章程(修改草案)》、《玉溪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修改草案)》、《玉溪仲裁委员会议事决策制度》、第三届仲裁员拟聘任名册及第二届优秀仲裁员、书记员拟表彰名单,原则通过了第三届仲裁委员会工作意见及2020年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