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0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师文,结合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动员和辅导,加强干部职工理论武装工作,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
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委要求,市司法局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局干部职工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各支部、科室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理论武装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一是党委领学促学。局党委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交流,纳入局党委会会议重要内容进行学习讨论,从而带动各级干部用心学习讲话精神、悉心领悟讲话精神、诚心践行讲话精神;切实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长期工作主题和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深入学、反复学、跟进学、长期学,增强用讲话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做好工作的实际行动。
二是领导示范,以上率下。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发挥表率作用,深入学习、精心备课,带头到基层一线宣讲,带头同群众面对面互动交流,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学习。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管干部,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政治责任、政治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系统学、深入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承担起组织推动学习贯彻的责任。局市管干部要自觉、主动加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名市管干部于9月底前,每人完成1篇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文章(1000字),在局党委(扩大)会上作交流发言,并交党建办存档。
三是全员学习,加强督导。局党委成员加强所联系党支部对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指导督促。各支部(党小组)加强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要结合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载体,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讨论等形式,推动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坚定理想信念、真挚人民情怀、高度自觉自信、无畏担当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四是重视宣传引导,严格各级要求。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积极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各类平台载体,做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进对讲话精神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更加坚定心向党、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的信念,坚定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信念。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2015年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要突出整体性、系统性,坚持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学习领会。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坚定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支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尽早计划安排学习。对统筹不力,抓落实不力的支部,党建办将严肃通报批评。(市司法局党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