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玉溪市司法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六次集中学习(扩大)会议,邀请云南新洋务律师事务所主任苏建明作深入学习《民法典》的专题解析,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国立公证处、市仲裁委负责人参加学习。局党委书记、局长师文主持讲座并讲话。
苏建明律师从习近平总书记为什么要亲自主导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刚刚颁布的《民法典》讲起,开篇明义概述了《民法典》的重要地位,即这是一部以民为本,彰显公民权的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典。学习民法典有助于划清“公法”与“私法”的界限,避免国家机关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苏律师以深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用接地气的语言娓娓道来《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各编的基本要求、新规定以及民法典中与司法行政职能工作密切相关的部分条款,就如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提出建议意见。让全局司法行政干警享受了一顿民法典知识大餐。
此次培训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与司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加深了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对民法典贯彻实施的理解和把握。一是以民法典普法宣传为契机,发挥好普法宣传教育在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基础性作用。民法典的颁布为“十四五”期间的普法教育指明了方向,要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快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体系,要发挥民法典普法讲师团的作用,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使之成为全体社会成员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二是民法典的颁布扩展了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范围。民法典新增的人格权编、居住权、其它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等规定,极大的拓展了包括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的空间。人格权编和物权编、侵权责任编的新规定,社区矫正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要强化民法典贯彻实施配套立法和执法监督。推动清理完善与民法典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除释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及时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普法与依法治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