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顾问是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参谋和助手,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玉溪市早在2003年就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5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
近年来,市人民政府相继制定或修订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玉溪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玉溪市政府合同审查办法》等系列制度,通过强化法律顾问制度的刚性约束,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修订了《玉溪市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范。
2019年,市人民政府共聘任第六任政府法律顾问17名(其中外聘13人,内聘4人),成为全省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较多的州市之一。2020年初,市人民政府再次召开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对加强法律顾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截至目前,市政府及所属47个市直部门,9个县(市、区)政府及所属县级部门和74个乡镇(街道)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
“十三五”以来,市政府法律顾问认真履职,为政府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等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参与协调、处理涉法涉诉法律事项,对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减少和避免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依法维护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独特的优势和作用。五年来,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查377件涉及政府投资及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合同;参与书记、市长接待日、市级领导干部视频接访52期,接待群众反映信访事项160件621人次;参与研究、办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85件,为市人民政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工作中的“护航”作用,有力推动了市人民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