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中共玉溪市司法局委员会召开2021年首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全系统学习贯彻工作提出要求。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师文主持会议并就《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全面推进法治玉溪建设》进行了专题辅导。市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集中学习。
集中学习中,师文重点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探索、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玉溪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等四个方面进行专题辅导,对当前玉溪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了总结,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师文主持会议时指出,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召开的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深入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作为党委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履行着推进依法治市的重大职责,承担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日常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把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增强依法治市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玉溪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师文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其核心要义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十一个坚持”,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我们要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做到了然于胸、融会贯通。
师文强调,为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2020年11月18日,十届省委常委会召开了第203次(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全省学习贯彻意见,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云南建设的生动实践。2020年12月27日,省委召开全面依法治省和平安云南建设工作会议,对全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于2021年1月4日召开了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1月8日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和平安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全市贯彻落实工作。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相关会议要求,认真领会精神、明确责任任务、抓好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带头把新时代玉溪法治建设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