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抓好“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实现教育形式与学习效果相统一。
组织开展书记讲党课1次,集中学习7次,夜校学习4次,“大学习大研讨大交流”1场,英模事迹报告会1场,现场党史学习1次,政治轮训4次,撰写心得体会100余篇。为确保学习效果,针对应知应会、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党史教育情况进行6次知识测试。突出教育整顿“关键词”,精心设计试卷、严密组织考试,通过以考促学,确保学习教育扎实有效、不走过场。实现了教育形式与学习效果相统一,推动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实现良好开局。
二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现教育形式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以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为出发点,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落脚点,开展法治宣传14场次,发送宣传单1万余份;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红塔区司法局春和司法所积极将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内生动力,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成功调解了一起困扰当事人长达三年的建房合同纠纷;全面推进区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活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保护河道环境,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好事,组织机关全体干部15人到春和街道刘总旗社区开展河道保洁清淤活动;突出主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实效。为人民群众提供线上与线下结合、诉讼与调解对接的司法服务。3月共受理调处50件,调解成功50件,涉及当事人数180人,协议涉及金额82.69万元。切实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实现了教育形式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是强化教育整顿氛围营造,实现教育形式与舆论效果相统一。
通过参加座谈会、向全区各部门和上级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开门搞整顿,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管理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制定整改措施13条,落实重要举措,确保教育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整顿氛围。在临街的办公场所悬挂红色布标宣传标语44条,在有电子显示屏的40余个部门滚动发布宣传教育整顿标语,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文化园、办公场所制作宣传牌、宣传牌39块,着力营造舆论氛围,以有力的行动把教育整顿推向深入,实现教育形式与舆论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