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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司法行政系统采取三项措施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
2021-05-11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采取三项措施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在系统内的贯彻力和执行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约束。

充分认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加强自身纪律约束的重要保障,市局党委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常怀敬畏之心,做到慎独、慎微、慎行。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形象。

二、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三个规定”。

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在全系统内兴起再次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的热潮,通过持续学习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存在的不愿报、不敢报、不会报问题。通过学习贯彻领会“三个规定”实质,注重“三个规定”的宣传和执行,使“三个规定”深植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思想,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三、坚持齐抓共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发挥好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作为严守“三个规定”第一责任人,狠抓工作督查,把遵守“三个规定”变成自觉行动,为有效预防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发挥积极作用。对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进一步加强“三个规定”的宣传引导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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