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玉溪市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来抓。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坚持多措并举,不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环境。
一是抓执法资格审查,严格主体资格管理。
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严格审查确认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2019年以来,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利用政府网站,对430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确认、变更公告,其中:市级行政执法主体86家,县区和乡镇行政执法主体344家,从源头上杜绝了无执法主体资格单位开展执法。
二是抓执法资格考试,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全市共设10个考点,市、县(市、区)司法局全程巡考,逐人核对准考证信息。2019年以来全市共组织32批4586人次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解决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2019年,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按要求制定印发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19年以来,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共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664件,有效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补救为事前监督,切实体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安全阀”作用。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制定印发了《玉溪市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了行政机关配备执法装备的比例要求,着力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四是抓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案卷制作质量。
把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抓手,采取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自查自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查的形式组织评查案卷。2019年以来,全市共组织评查行政执法案卷24784卷,要求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对照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五是抓执法责任,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我市在2006年就制定出台了《玉溪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2019年以来,全市共追究行政机关责任27次,追究行政执法人员责任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