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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司法局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抽查
2021-08-25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县区全面复核全国、全省、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基础上,2021年8月24日,玉溪市司法局副局长黄志慧带队到红塔区和通海县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进行实地抽查,并对2021年1月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的通海县大树社区、红塔区北苑社区进行授牌。针对抽查情况,黄副局长对县区开展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各阶段工作提出了三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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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不断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方式,逐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做实做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吃透文件精神,认真对照五条复核标准,结合实情逐条逐项分析研判,既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又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复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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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法治乡村的重要载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获得命名的社区要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创建质量,提升工作成效,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没有获得命名荣誉和被撤销命名的村(社区)要查找弱项、补足短板,努力向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看齐,力争早日创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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