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坚持从诚信宣传、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诚信建设与党建工作相结合,提升服务水平。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国立公证处、玉溪仲裁委、司法鉴定机构等窗口服务单位开展亮党员身份、亮服务承诺,党建强、发展强为主要内容的“双亮双强”活动,营造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用党建引领行业发展和行业自律。以党员先锋为载体,通过党员示范岗等示范引领,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是坚持诚信建设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崇信倡信、守信立信观念。结合服务职能,加大对外宣传,通过在法律服务机构等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向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广泛开展诚实守信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和群众自觉践行诚信公约,培育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不断提高全民信用意识和工作水平。
三是坚持诚信建设与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抓好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教育。坚持把诚信教育作为公证、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治理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召开以学习诚信模范为榜样的讨论会,增强诚信教育的感染力,创造学习身边诚信典型的良好氛围,营造法律服务行业风清气正的环境。
四是坚持诚信建设与法律服务行业监管相结合,积极落实信用承诺制。坚持将诚信道德宣传教育作为律师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律师行业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严把律师执业准入关,从源头上确保执业人员诚信执业。强化对律师的执业监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律师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的行政执法检查。切实提高公证、司法鉴定服务质量和行业公信力,努力提升群众对法律服务行业的满意度。加大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力度。重点检查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及诚信建设等情况,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意识,规范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
(玉溪市司法局 刘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