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联合发文,决定授予洪一军、张维婷等10名同志“云南省政法英模”称号,授予王佳、那文婷等100名同志“云南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玉溪市司法行政系统龚筱婕同志荣获“云南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龚筱婕同志于2008年参加工作,先后在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玉兴司法所、春和司法所、小石桥司法所、李棋司法所工作,2015年6月至今任李棋司法所所长,承担了李棋街道9个社区、4万余人的司法行政工作。李棋司法所先后获得了“2004年全省第三批百佳司法所”、“2006年玉溪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第三批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等荣誉称号。龚筱婕自从事基层司法工作以来,时刻不忘身为一名司法工作者的工作职责,兢兢业业,恪尽职守,2018年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9年荣获个人三等功,2021年云南省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十三年里,她情系百姓,热爱工作,始终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维护一方稳定为己任,她争当法制宣传的排头兵,争做老百姓的贴心人,成为了一名党委政府的好助手,履行了一个基层司法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
情系人民调解,做好老百姓的贴心人。
十三年里,她和司法所全体同志一直把誉为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人民调解工作放在首位,为了最大限度地把复杂的民间纠纷化解于无形,化解于基层。他们搭建起了街道-社区-小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党政牵头、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三级网格体系。近三年来共调解矛盾纠纷1275件,调解成功1256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8.5%。
撒播和谐种子,当好法制宣传的排头兵。
普法是撒播和谐种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十三年里,她积极利用“三下乡”、“六进社区”、“12.4”宣传日等活动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为群众送上法律书籍、普法手册。针对辍学学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不良现象,她联系街道团委、中小学校一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制活动,为在校学生送去普法漫画读物以及未成年人普法光盘3000多份,并每年在中小学校举办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六次。
严格执法因人施矫,当好矫正人员的帮教人。
自2005年以来,红塔区作为云南省第一批试点县区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从她进入司法行政队伍那天开始,就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结合工作实际综合应用法学、社会学、犯罪心理学等知识,按照底数要清、行踪要明、管教要实、效果要好的“四要”标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积极配合工作,成为党委政府的好助手。
自工作以来,她立足“有为才有位”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街道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逐渐成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的左膀右臂。十三年来,她共向街道党委、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80多条,提供法律依据340多次,全部被采纳,为社区草拟、审视各类合同上百份,为促进当地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一方平安,促一方繁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