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司法部印发通知确定在部分省市县乡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镇被确定为全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三个试点乡(镇)之一,也是云南省唯一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乡(镇)。
为稳步推进戛洒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制定印发了《新平县戛洒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戛洒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下一步,我市将以开展戛洒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要求,着力从明确监督职责、规范监督内容、创新监督方式、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玉溪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刘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