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0日,按照《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推动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2022年普法责任制联席会全体会议,会议研究审议了《玉溪市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并就下一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市29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普法工作重要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转变了普法的理念和方式,由单纯、静态普法变成动态、综合普法,使法律由“纸上的法”变成“现实的法”。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迫切需要,有利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减少执法中的冲突和对立。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推动普法工作转型升级的重大创新,有利于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会议指出,要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作用。国家机关以外的部门单位和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也应该按照“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转变普法理念和方式,将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把普法融入到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执法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
要进一步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将“以案释法”工作纳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没有执法权的部门也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学习教育,充分发挥“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用。
要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特定群体开展普法。结合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每年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2次以上的基层法治宣传。党群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强化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责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加强特定社会群体权益保障和权利促进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校要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和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企业要积极承担法治宣传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