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了《玉溪市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通过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升各级政府行政执法效能,更好服务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明确要求实行“减免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谁执法、谁编制”原则,对现行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实际制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统筹本系统的清单编制和实施工作。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已制定“减免责清单”的,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应直接适用。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尚未制定“减免责清单”的,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先行制定,“减免责清单”可单独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布,也可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中明确并公布。
二是明确要求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并公布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防止标准不统一、畸轻畸重等问题。严格实施法律法规,根据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后果等,按照合法、科学、公正、合理原则,细化量化各行政执法行为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建立裁量依据适用及说明制度,确保到2025年高频执法事项自由裁量权细化率达100%。
三是明确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坚守执法质量和安全底线,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和重点领域监管。对涉及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金融安全、工程建设、耕地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应急管理、劳动保障等关系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整改到位,提高违法成本。对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失难以挽回以及利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实施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不适用包容审慎监管。健全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协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明确要求推行“综合查一次”和柔性执法。大力推广“综合查一次”。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以监管对象或事项为联结点,全面梳理同一类对象或事项涉及多个监管主体、需要联合检查调查的执法事项,牵头加强与该执法事项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综合查一次”清单,明确协同单位、检查事项、执法依据和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最大限度防止执法扰民。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将柔性执法贯穿行政执法活动全程,建立健全对行政相对人事前指导、风险提示、劝诫、约谈、回访等制度,教育引导在先、检查整改在后,做到执法关口前置、监管重心前移。防止“一刀切”执法,统筹管理与服务,防止严格管理而忽视柔性执法、柔性执法而疏于监管等问题发生,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五是明确要求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实施方案要求,要审慎实施执行措施,切实防范逐利式执法。认真落实信赖保护原则,最大限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争取运用协商、调解、分阶段执行等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健全完善执法评估纠错机制。通过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在执法工作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玉溪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刘桂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