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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 | 玉溪市司法局对规范行政机关公文寄递行为作出工作提醒
2023-03-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市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玉溪市司法局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当前行政执法工作短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挂帅亲征,分管领导分兵把守、靠前主抓,着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以规范行政机关公文寄递行为、确保邮件安全、避免行政争议为目标,开展小切口式专项普法。

玉溪市司法局(玉溪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在依法办理近期频频接到的要求确认行政机关通过顺丰等非邮政快递寄送公文行为违法的行政复议申请过程中,通过制发《工作提醒》对全市各行政机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醒》指出,行政机关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主力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更应积极提升法治素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之规定,明确要求各行政机关应依法实施公文寄递行为。二是结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明确行政机关公文的范围,既包括行政机关基于公务活动而制作的具有特定文体和格式,并加盖了行政机关公章的书面材料,也包括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和行政机关相互之间的公文,同时应包括行政机关因履行职能、处理公务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具的公文。因处理诉讼、行政复议、政务公开申请、举报、申诉等活动制作的需要送达当事人的文书,也属于行政机关公文。三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明确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在加强普法宣传、履行好普法职责的同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执法效率,提升执法效能,从源头上避免行政争议。

(玉溪市司法局 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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