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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 · 以案释法 | 玉溪市行政复议补短板,提醒行政机关规范公文寄递行为
2023-03-27

编者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和《云南省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玉溪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提升行政机关的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行政机关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主力军,应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本案是基层行政复议机构聚焦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主动纠正和规范行政机关内部工作程序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我国快递行业快速发展,能够满足行政机关邮寄公文需求并大幅提高行政效率的快递公司越来越多,但是,行政机关能否任意委托快递公司寄送公文?玉溪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醒:行政机关要注意规范公文寄递行为。

案情:

2022年12月19日,郑某向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寄送了《投诉举报信》,称其于2022年9月23日在某西饼屋购买的“绿豆冰糕”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收到投诉举报后,某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后于2023年1月13日作出《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并通过顺丰快递向郑某寄送上述两份法律文书。2023年2月3日,郑某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认为某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顺丰快递送达文书的行为属于送达程序违法,请求责令某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向其送达文书。

以案释法:

复议机关认为,行政机关公文是行政机关基于公务活动而制作的具有特定文体和格式,并加盖了行政机关公章的书面材料,不仅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和行政机关相互之间的公文,还包括处理诉讼、行政复议、政务公开申请、举报、申诉等活动制作的需要送达当事人的文书。为切实保障行政机关公文的通信安全、保障公众及私人的信息安全,我国法律明确由中国邮政独家承担国家机关公文寄送,行政机关不得任意委托非邮政快递寄送行政机关公文,遂支持郑某的行政复议请求。

鉴于行政机关公文寄递行为容易被忽视,为规范行政机关内部工作程序,玉溪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前已制发了《工作提醒》,提醒全市行政机关对公文寄递行为进行统一和规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文图来源 | 云南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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