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法制化、规范化新征程。
为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4月13日,市司法局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余坤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以及意义等。重点围绕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建立政务诚信记录制度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信用意识,珍惜信用记录,充分发挥公务员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不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
来源 | 玉溪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