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9日,省第三督导组到玉溪对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及调研指导。
6月8日召开汇报会,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李乔有汇报了我市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情况。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进行补充汇报。督导组对玉溪市取得的工作成效进行充分肯定。
省第三督导组先后深入玉溪市交警支队、玉溪市交通运输部门,新平县桂山街道、古城街道锦绣社区等进行访谈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工作座谈、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督导组详细了解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市、县(区、市)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督导组与一线执法人员、运输从业人员和法律顾问等进行交流座谈,听取基层群众和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督导组强调: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市、县(市、区)依法治县(市、区)办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确保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取得实效。二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本领域本系统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强化检查指导,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群众举报投诉,多方收集核查问题线索,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要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要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项整治工作同普法强基补短板等工作紧密相结合,广泛宣传引导,切实将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促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效。四要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目标,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破性抓手,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文图来源 |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