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溪市司法局党委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批示指示,全面落实市委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部署要求,聚焦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目标,稳步有序推进定点帮扶联系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高位推动。
制发《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调整2023年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市司法局政治部牵头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研究制定《玉溪市司法局2023年定点帮扶工作要点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把定点帮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到新平县水塘镇大口村开展调研指导,因地制宜帮助解决定点帮扶村乡村振兴重难点问题,适时指导村委会基层党支部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工作。2023年上半年,市司法局党委2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扶贫帮困工作,班子成员开展定点帮扶调研指导4次,讲授党课4次,培训定点帮扶地区基层干部1次,做出1件惠民实事。
2、抓实活动载体,突出主题,丰富内容。
在总结往年经验和借鉴其他地区好做法的基础上,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法治乡村建设同行并促,制发《玉溪市司法局关于“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围绕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和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县处级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和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乡村振兴与法治同行,整合律师队伍法治职能,党建引领乡村基层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玉溪律师行业党委实施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工作以来,已累计培训达6场/次,惠及群众达3500余人。
3、强化预警监测,加大预警监测和帮扶力度。
按照“应纳尽纳、应统尽统、应退尽退”要求,指导和支持驻村干部持续开展常态化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将脱贫攻坚定点帮扶作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标准,每月由驻村第一书记召开防止返贫动态评析会,对辖区群众特别是57户脱贫户,4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其他一般户开展动态监测入户走访,全面摸底排查,牢牢守住不发生大规模返贫底线。持续开展主题多样、特色鲜明的法治宣传、防诈骗专题咨询讲座和寒冬送暖,春节走访慰问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争做践行脱贫攻坚的表率,为身边人树立榜样,为社会公众作出榜样,以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实际行动推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2023年7月,已投入驻村工作经费、帮扶资金3万元,直接采购农产品物资支出消费帮扶资金2.13万元。
4、抓实法治乡村建设,夯实农村普法基础。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抓手,注重实际、抓点拓面,夯实农村普法基础,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23年5月举办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提升了法律明白人在宣讲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参与社会治理中的能力,现已累计培养4193名“法律明白人”,选定“学法用法示范户”692户,较好地完成50%的行政村有示范户的目标任务;先后开展法律服务8次,建立农村法治教育基地8个,形成了争当“学法用法示范户”和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文明风尚;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省级53个、市级175个;在文化广场、公园、长廊等群众休闲聚集、空间利用率高的地方,建设各类法治文化阵地312个,法治广场(公园)39个,宣传栏1000余块,乡村普法板报780块,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形成集法治精神和文化元素为一体的农村普法的新阵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形成了群众在哪里,普法宣传就到哪里的乡村普法的良好氛围环境。
文图来源 | 玉溪市司法局党委供稿